|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拓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9,780,000 | WIN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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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 |
| 機關代碼 | 3.87.13.2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87.13.26 |
|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 |
| 機關地址 | 420臺中市 豐原區 中山路225號 |
| 聯絡人 | 張森輔 |
| 聯絡電話 | (04) 25250484 |
| 傳真號碼 | (04) 25254564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本案是否屬木質構造或部分木質構造建築物(主要構材之梁、柱或樓板非全屬木質構造)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3/05/14 14:3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103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中市-豐原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72190887 |
| 廠商名稱 | 拓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營造業 |
|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 A02926-001 |
| 廠商地址 |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工業區一路2巷3號4樓之8 |
| 廠商電話 | (04) 23506277 |
| 決標金額 | 9,780,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3/05/14 - 113/10/15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豐原派出所(含豐原交通分隊)辦公廳舍新建工程第2次變更設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拓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9,804,000元 |
| 底價金額 | 9,795,6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9,780,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3/05/14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3/05/23 |
| 契約編號 | 1110302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9,780,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87.13.26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評估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之已開發場所之工程,且經上級機關審查確認 |
| 附加說明 | 一、本工程原契約總價:新臺幣(以下同)5,990萬元整。 二、第1次變更設計契約金額:5,985萬7,229元。 三、本次(第2次)變更設計內容如下: (一) 新增工項、原契約工項數量增加超過30%及一式工程費:經議價後其金額為978萬元整。 (二) 依原契約項目數量增加3%至30%以內之部分,計增加128萬9,671元。 (三) 依原契約項目數量減少3%以上及刪減工項之部分,計減少829萬8,626元。 (四) 其他工程費用:依比例調整後計增加49萬2,734元整(含環境保護措施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費、品質管理費、承包商管理費、保險費、營業稅)。 (五) 增加金額合計1,156萬2,405元,減少金額合計829萬8,626元,總計增加326萬3,779元,第2次變更設計後工程契約總價為6,312萬1,008元整。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