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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933,406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保管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25號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證明文件
(2) 押標金繳納憑據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 納稅證明文件
(5) 信用證明文件
(6)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7)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8)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屬中央匡列預算。
2、本案建照已取得。
3、請廠商檢附pcces電子檔光碟片及所列印紙本(應蓋公司大小章),
並放入標單封內。
4、本案決標原則採評分及格最低標(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
理),請廠商投標時檢附10份服務建議書,預計於開標後1~2週內舉行審
查會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廠商簡報順序為投標廠商之開標
順序(開標順序以投標文件送達本分局收發時間為主)。
5、開工前應檢附:合法土資場土石方處理計畫書及施工品質計畫書
(含施工進度表、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分配表、品管人員對工程
之材料及施工程序之檢驗查核計劃表、工地安全衛生設施安置計
劃圖)經本機關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並不得因本項規定要求延長
工期。
6、本案俟111年度議會追加(減)預算通過後執行。
7.本次因「圖說:圖號A6-07鋁門窗規範誤植」而更正刪除,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8.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得免延長等標期。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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