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v2891p0@tcp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案保留契約期間(108年12月31日24時止)內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
2.本分局得視(109)年度招標作業辦理期程,在未完成招標作業程序前,以本(108)年度契約單價洽請原得標廠商繼續維修,並以新臺幣1,999,200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2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之ㄧ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具絕往來廠商者,營業項目代碼JAO1010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於得標後ㄧ定期間(60)日內應於本分局指定區域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證明。
2為確保車輛維修品質及效率,並於本投標須知及契約書內明訂得標廠商員工數不得少於3名(含3名),簽約前須提供所屬員工之在職證明書,並加蓋負責人及公司章。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108年度警用汽車保養維修(護)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