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GPD-CID1110010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車牌辨識系統維運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偵誠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00,000
原始預算
$ 3,750,000
底價金額
$ 3,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代碼 3.87.1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瓊玫
聯絡電話 (04)23275031
機關代碼 3.87.13.2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聯絡人 劉瓊玫
聯絡電話 (04)23275031
傳真號碼 (04)23288234
電子郵件信箱 wfpp020@tc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2/09 14:00
開標地點 本大隊地下室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開標前如地點異動,事前通知投標廠商及與會人員。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保管款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勤務業需要,為期確保本案履約執行順遂、無虞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勤務業需要,為期確保本案履約執行順遂、無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66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或收發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 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符合「廠商資格」規定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資訊軟體服務業」及代碼為「I301010」之公司或行號) 2.納稅證明文件(依投標須知規定) 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 4.與履約能力有關者,請依招標須知檢附應檢附之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依第48條第2項規定,第1次開標因未滿3家而流標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3家廠商之限制。 2.決標契約總價金(含111全年度系統運作所需網路及電力費用),請投標廠商就本案需求自行勘估成本,決標後不得以未列項目要求增加價款。 3.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須知規定相關注意事項、需求說明書及契約文件,逐一檢視投標文件是否齊全並確認,再行投標。 4.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不予發還投標時所繳之押標金。 5.得標廠商應於得標後,經機關通知與機關簽約,並按本須知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 6.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變種病毒」來襲,為保護雙方安全,進入本機關駐地之投標廠商人員均須實名登記。如測量超過37.5度者,將避免其進入,請其就醫,故請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員應注意自身身體狀況,避免因無法出席現場參加投標(說明、比減價等)而影響權利。 7.對本案上網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本大隊行政組劉警務佐(04-23275031);需求說明書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科偵隊承辦人張偵查佐(電話04-23288295)。 8.投標廠商投標前應依本案需求說明書「投標前廠商準備事項及設備效果審驗」辦理,並將實測錄影結果儲存至隨身硬碟或隨身碟於投標時交付,如有疑義,請洽本大隊科偵隊張偵查佐,聯繫電話(04)23288305、(04)-23288295。 9.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10.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11.續行第2次公開招標請投標廠商注意: (1)工程會88年8月20日工程企字第8811623號釋例:機關辦理採購,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2)應檢附第2次以後公開招標「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瓊玫
聯絡電話
(04)23275031
機關代碼
3.87.13.2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聯絡人
劉瓊玫
聯絡電話
(04)23275031
傳真號碼
(04)23288234
電子郵件信箱
wfpp020@tc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2/09 14:00
開標地點
本大隊地下室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開標前如地點異動,事前通知投標廠商及與會人員。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保管款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勤務業需要,為期確保本案履約執行順遂、無虞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勤務業需要,為期確保本案履約執行順遂、無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66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或收發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 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符合「廠商資格」規定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資訊軟體服務業」及代碼為「I301010」之公司或行號) 2.納稅證明文件(依投標須知規定) 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 4.與履約能力有關者,請依招標須知檢附應檢附之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依第48條第2項規定,第1次開標因未滿3家而流標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3家廠商之限制。 2.決標契約總價金(含111全年度系統運作所需網路及電力費用),請投標廠商就本案需求自行勘估成本,決標後不得以未列項目要求增加價款。 3.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須知規定相關注意事項、需求說明書及契約文件,逐一檢視投標文件是否齊全並確認,再行投標。 4.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不予發還投標時所繳之押標金。 5.得標廠商應於得標後,經機關通知與機關簽約,並按本須知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 6.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變種病毒」來襲,為保護雙方安全,進入本機關駐地之投標廠商人員均須實名登記。如測量超過37.5度者,將避免其進入,請其就醫,故請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員應注意自身身體狀況,避免因無法出席現場參加投標(說明、比減價等)而影響權利。 7.對本案上網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本大隊行政組劉警務佐(04-23275031);需求說明書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科偵隊承辦人張偵查佐(電話04-23288295)。 8.投標廠商投標前應依本案需求說明書「投標前廠商準備事項及設備效果審驗」辦理,並將實測錄影結果儲存至隨身硬碟或隨身碟於投標時交付,如有疑義,請洽本大隊科偵隊張偵查佐,聯繫電話(04)23288305、(04)-23288295。 9.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10.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11.續行第2次公開招標請投標廠商注意: (1)工程會88年8月20日工程企字第8811623號釋例:機關辦理採購,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2)應檢附第2次以後公開招標「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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