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電子郵件信箱
f49131@taichung.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局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總收文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契約書第5條第1款第8目約定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或設有幼兒教育或幼兒保育或護理或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須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293萬9,959元整。
貳、補充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案係新開辦之公托,有意願之投標廠商如欲勘查公托現場,請與主辦機關承辦人聯繫,本局統一開放 一次性勘查公托之時間,預計為115年2月2日下午及115年2月3日上午,投標廠商請確認並檢視本採購案相關文件後再行投標。
3.後續擴充:
(1)廠商於契約期間經機關評鑑或評核成績2年均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續擴充2年(117年及118年);其中1年成績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續擴充1年(117年);2年成績均為乙等者,則不得後擴;成績為丙等(含以下)者,應終止次年契約。如以原契約價金條件內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117年及118年每年後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715萬6,384元整。
(2)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未能如期完成次年度採購作業,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擴2個月,後擴金額上限為102萬2,790元整。上述後擴條件,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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