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電子郵件信箱
j3908207@taichung.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契約期間經機關評鑑成績為甲等以上或履約狀況經機關評估良好,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1年(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116年上限為424萬8,000元整(第一區281萬9,000元;第二區142萬9,000元),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當年度預算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部分刪除,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局務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總收文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若決標日在115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之非營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機構或團體。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第一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278萬6,000元整;第二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41萬2,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採不分區開標、分區評選與分區決標方式辦理。廠商投標及得標區數上限為同一廠商以兩區為上限(無需分區投標,惟廠商需於服務建議書及投標封套註明第一區或第二區,倘投標兩區則須分別檢附服務建議書各8份,於投標封套勾選第一區及第二區,得僅提供1份資格文件,一併裝入投標封套(箱)投標);評選與決標順序皆依序為第一區、第二區;未決標區域將以重新招標方式處理。
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