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205700-23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臺中市兒童及少年脆弱家庭多元服務方案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08/0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366,684
原始預算
$ 735,84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48.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87.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5 - 會員組織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劉幸宜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7517
機關代碼 3.87.1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聯絡人 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劉幸宜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7517
傳真號碼 (04)22291810
電子郵件信箱 liushingyi@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通過並驗收後符合本局辦理項目者,可進行後續擴充,期間為108年7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預估擴充經費上限金額第一區161萬2,384元、第二區123萬5,538元、第三區85萬8,692元、第四區85萬8,692元、第五區85萬8,692元,總計542萬3,998元整。(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5 09:30
開標地點 本局局務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總收文處(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團體或大專院校,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見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第一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366,684元整;第四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735,842元整;第五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735,842元整。 貳、補充說明: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分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後續擴充:如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通過並驗收後符合本局辦理項目者,可進行後續擴充,期間為108年7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預估擴充經費上限金額第一區161萬2,384元、第二區123萬5,538元、第三區85萬8,692元、第四區85萬8,692元、第五區85萬8,692元,總計542萬3,998元整。(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除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依據公共工程委原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100096190號函,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履約日期:自108年1月1日(實際決標日在108年1月1日以後者,以實際決標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開標當日評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366,684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四區
預算金額_3 735,842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五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劉幸宜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7517
機關代碼
3.87.1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聯絡人
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劉幸宜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7517
傳真號碼
(04)22291810
電子郵件信箱
liushingyi@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通過並驗收後符合本局辦理項目者,可進行後續擴充,期間為108年7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預估擴充經費上限金額第一區161萬2,384元、第二區123萬5,538元、第三區85萬8,692元、第四區85萬8,692元、第五區85萬8,692元,總計542萬3,998元整。(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5 09:30
開標地點
本局局務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總收文處(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團體或大專院校,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見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第一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366,684元整;第四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735,842元整;第五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735,842元整。 貳、補充說明: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分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後續擴充:如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通過並驗收後符合本局辦理項目者,可進行後續擴充,期間為108年7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預估擴充經費上限金額第一區161萬2,384元、第二區123萬5,538元、第三區85萬8,692元、第四區85萬8,692元、第五區85萬8,692元,總計542萬3,998元整。(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除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依據公共工程委原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100096190號函,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履約日期:自108年1月1日(實際決標日在108年1月1日以後者,以實際決標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開標當日評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366,684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四區
預算金額_3
735,842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五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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