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30400-10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106年度失能老人交通接送服務計畫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05/1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6,155,500
原始預算
$ 8,745,66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32.5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87.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會局長青福利科 戴佑泫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420
機關代碼 3.87.1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聯絡人 社會局長青福利科 戴佑泫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420
傳真號碼 (04)22291810
電子郵件信箱 hsuan@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5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補助金額 18,908,82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2/12
原公告日 105/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0 10:00
開標地點 社會局多功能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社會局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一、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二、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三、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11) 或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21) 或計程車客運業(G101031) 或遊覽車客運業(G101051)或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第一行政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8,745,660元整;第二行政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6,155,500元整;第三行政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4,007,660元整。 貳、補充說明:一、本委託計畫為固定費用,106年度所需經費合計新臺幣18,908,820元整,第一行政區經費計新臺幣8,745,660元整、第二行政區經費計新臺幣6,155,500元整、第三行政區經費計新臺幣4,007,660元整。二、106年經費預算俟機關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及衛生福利部補助款金額通過時,使得於法定預算額度內依比例調整支應,倘法定程序或補助款金額未通過則該契約於其年度不生效或機關得中止委託契約或倘經費經市議會審議刪減或刪除時,可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中止契約或可調降為議會審議通過金額。三、106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權,俟預算通過後始得決標。本採購預算未能取得前,得先保留決標120天,如無法於前開保留期間內決標,機關得徵得廠商同意後延長保留期間。四、本案依據委託區域投標,每家廠商至多可投標2個區域,並請分區投標,廠商未勾選,視同不合格。五、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行政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8,745,66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二行政區
預算金額_3 6,155,5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三行政區
截標時間 105/12/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會局長青福利科 戴佑泫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420
機關代碼
3.87.1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聯絡人
社會局長青福利科 戴佑泫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420
傳真號碼
(04)22291810
電子郵件信箱
hsuan@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5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補助金額
18,908,82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2/12
原公告日
105/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0 10:00
開標地點
社會局多功能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社會局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一、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二、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三、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11) 或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21) 或計程車客運業(G101031) 或遊覽車客運業(G101051)或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第一行政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8,745,660元整;第二行政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6,155,500元整;第三行政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4,007,660元整。 貳、補充說明:一、本委託計畫為固定費用,106年度所需經費合計新臺幣18,908,820元整,第一行政區經費計新臺幣8,745,660元整、第二行政區經費計新臺幣6,155,500元整、第三行政區經費計新臺幣4,007,660元整。二、106年經費預算俟機關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及衛生福利部補助款金額通過時,使得於法定預算額度內依比例調整支應,倘法定程序或補助款金額未通過則該契約於其年度不生效或機關得中止委託契約或倘經費經市議會審議刪減或刪除時,可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中止契約或可調降為議會審議通過金額。三、106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權,俟預算通過後始得決標。本採購預算未能取得前,得先保留決標120天,如無法於前開保留期間內決標,機關得徵得廠商同意後延長保留期間。四、本案依據委託區域投標,每家廠商至多可投標2個區域,並請分區投標,廠商未勾選,視同不合格。五、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行政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8,745,66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二行政區
預算金額_3
6,155,5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三行政區
截標時間
105/12/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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