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電子郵件信箱
mine1103@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委託期間如廠商履約狀況良好或經評鑑為甲等,107年及108年得分別後續擴充1年(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及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上限同106年預算金額(1,858,000元),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議價程序不得免除。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社會局多功能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社會局總收文處
廠商資格摘要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請按左側「廠商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1.社團法人社會福利或慈善或文教機構/團體。2.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或慈善基金會或文教基金會。3.設有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或護理或兒童福利或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所之學校(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4.非營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858,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1.106年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權。
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2.106年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權(同投標須知第63條)
3.採購案名稱更正為"106年臺中市新住民多元圖書室營運計畫"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