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20300-24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05/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35,220,31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87.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劉又綸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330
機關代碼 3.87.1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聯絡人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劉又綸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330
傳真號碼 (04)22291810
電子郵件信箱 f47209@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2/06
原公告日 105/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6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9 10:00
開標地點 社會局局務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社會局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限期民國106年12月31日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請按左側「廠商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或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或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或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20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2.非營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一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5,220,316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二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3,348,183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三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6,553,946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四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4,596,172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五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3,348,183元整。押標金: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一區0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二區0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三區0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四區0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五區0元整。 貳、補充說明:1.本案投標文件置於同一標封內,採不分區開標。 2.評選結果應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決定為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最多錄取優勝序位前5名。依優勝廠商序位於投標所填「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廠商主責區域志願表」,為標案議價(開標)順序,自最優勝者起,依序取得各廠商第一志願承接服務區域,如優勝序位廠商較後之廠商其第一志願已被序位較前之廠商承接者,即以其第二志願為承接區域,後續志願比照辦理,並依剩餘優勝廠商序位進行,如有服務區域未列入任一廠商志願者,由尚未取得任一服務區域之優勝廠商取得議約權。 3.評選委員會議決議平均總評分未達80分者,將僅得承接一區。 若仍有服務區域無廠商承接,則未承接區域續辦第二次招標。 4.廠商得標上限為2區。 5.本案決標採廠商優勝序位依序決標,餘未決標案件另續辦二次招標。 6.本案為5個區,採購金額分別為(1)第一區:新臺幣35,220,316元整。(2)第二區:新臺幣33,348,183元整(3)第三區:新臺幣36,553,946元整。(4)第四區:新臺幣34,596,172元整。(5)第五區:新臺幣33,348,183元整。 7.本案於106年度預算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或遭議會審議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本案各項經費將依通過之預算為憑。 8.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9.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若決標日在106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一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5,220,31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二區
預算金額_3 33,348,183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三區
預算金額_4 36,553,946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四區
預算金額_5 34,596,172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五區
截標時間 105/12/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劉又綸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330
機關代碼
3.87.1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聯絡人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劉又綸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330
傳真號碼
(04)22291810
電子郵件信箱
f47209@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2/06
原公告日
105/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6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9 10:00
開標地點
社會局局務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社會局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限期民國106年12月31日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請按左側「廠商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或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或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或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20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2.非營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一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5,220,316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二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3,348,183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三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6,553,946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四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4,596,172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五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3,348,183元整。押標金: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一區0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二區0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三區0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四區0元整,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五區0元整。 貳、補充說明:1.本案投標文件置於同一標封內,採不分區開標。 2.評選結果應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決定為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最多錄取優勝序位前5名。依優勝廠商序位於投標所填「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廠商主責區域志願表」,為標案議價(開標)順序,自最優勝者起,依序取得各廠商第一志願承接服務區域,如優勝序位廠商較後之廠商其第一志願已被序位較前之廠商承接者,即以其第二志願為承接區域,後續志願比照辦理,並依剩餘優勝廠商序位進行,如有服務區域未列入任一廠商志願者,由尚未取得任一服務區域之優勝廠商取得議約權。 3.評選委員會議決議平均總評分未達80分者,將僅得承接一區。 若仍有服務區域無廠商承接,則未承接區域續辦第二次招標。 4.廠商得標上限為2區。 5.本案決標採廠商優勝序位依序決標,餘未決標案件另續辦二次招標。 6.本案為5個區,採購金額分別為(1)第一區:新臺幣35,220,316元整。(2)第二區:新臺幣33,348,183元整(3)第三區:新臺幣36,553,946元整。(4)第四區:新臺幣34,596,172元整。(5)第五區:新臺幣33,348,183元整。 7.本案於106年度預算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或遭議會審議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本案各項經費將依通過之預算為憑。 8.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9.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若決標日在106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一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5,220,31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二區
預算金額_3
33,348,183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三區
預算金額_4
36,553,946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四區
預算金額_5
34,596,172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暨宣導計畫-第五區
截標時間
105/12/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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