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電子郵件信箱
y5901225@gmail.com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社會局多功能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社會局總收文處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非營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社會福利團體且其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之宗旨符合社會福利項目,且有意願及能力提供視障者服務,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655,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106年度預算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本案各項經費將依通過之預算為憑。有關本案各項單價請參考經費概算表。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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