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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條件:契約屆期時,經雙方合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將依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將以換文方式,不另召開議價會議。)
2.後續擴充期間:109年8月15日至110年7月31日止。
3.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3,087,250元整為請款最高上限。
4.後續擴充數量及品項:履約期限內依原契約項目及單價計算,不再另行辦理議價,並依實際執行數量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2段411號(烏日幼兒園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41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2段411號
履約期限
自108年8月15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F101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201農、畜、水產品零售業、F102食品什貨批發等食材供應」等相關業務,得承攬本採購標的之公司或行號。(請參考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網址:http://gcis.nat.gov.tw/cod/html/fulltxt.htm
■生產(或運銷)合作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之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投標附列印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2.投標文件收受方式及地點:請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投標文件(含服務建議書7份)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園,逾期者無效。
3.評選時間:資格審查後當場宣佈或另行通知。
4.押標金金額:155,000元。
5.其他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契約書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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