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chsun821@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委託契約屆滿前,如經機關評鑑成績為甲等以上,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限制性招標期限為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同108年預算金額。如以原契約價金、條件及內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家防中心會談室等候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家防中心收發文處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 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大專院校除外),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一)廠商無須分區投遞與裝封,投標廠商不限投標區域。
(二)本案採固定費用分區決標,倘若決標數不足,仍以符合規定之服務區域辦理部份決標,其餘未決定部分區域,即續辦理第二次招標作業。(每區得標廠商為一家,每家廠商投標、得標區域數不限)。
(三)議約內容:以優勝廠商所提供創意、意願配合本委託案提供其他方案或創新服務。
(四)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