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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家防中心會談室等候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家防中心總收發文處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 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大專院校除外),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一) 本案於107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權,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二)廠商無須分區投遞與裝封,投標廠商不限投標區域。
(三)本案採固定費用分區決標,倘若決標數不足,仍以符合規定之服務區域辦理部份決標,其餘未決定部分區域,即續辦理第二次招標作業。(每區得標廠商為一家,每家廠商投標、得標區域數不限)。
(四)議約內容:以優勝廠商所提供創意、意願配合本委託案提供其他方案或創新服務。
(五)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