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電子郵件信箱
ho188499@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37,62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整合設計及施工於同一採購契約,較自行設計或委託其他廠商設計,可提升採購效率及確保採購品質;可縮短工期且無增加經費。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保管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秘書室)或專人送達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0日曆天內申報工程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設計廠商: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2.施工廠商:
「營業項目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及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營業項目為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代碼為E601010」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營業項目為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代碼為E50101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營業項目為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及代碼為E60201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若統包商同時具備1.設計廠商及2.施工廠商之資格,得不須另覓合作廠商,得單獨投標,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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