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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需要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原契約項目單價與廠商擴充數量(依實際派工數量),後續擴充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付,擴充金額上限為399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本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園藝服務業(A102080)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種苗業(A101011)、種苗零售業(F201061)、種苗批發業(F101081)、種苗輸出入業(F401071)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單價計算法(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3,990,000元整。
貳、投標廠商超過底價時,進行減價、比減價程序,若廠商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肆、廠商採電子領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標:(一)將下載之招標文件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二)未提供本次標案電子憑據或電子憑據無法辨識,且未於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並經查證電子領投標系統確實無領標紀錄者。
伍、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陸、補充說明:
1.本案公告預算單價,廠商僅需填寫總標單投遞。
2.公告預算單價,投標廠商免附標價清單。
3.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07年12月20日截止派工,本案以各派工單所載完工日期為履約期限,但租賃累計費用達契約價金者,契約應視為完成履約。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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