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A-334 已決標公告

國道4號神岡交流道跨越大甲溪月眉西側南向聯絡道工程(路工標)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決標日:105/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0,000,000
原始預算
$ 797,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機關代碼 3.87.1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建設局土木工程科 郭健銘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3236
機關代碼 3.87.10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聯絡人 建設局土木工程科 郭健銘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3236
傳真號碼 (04)22551023
電子郵件信箱 l56434@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29
原公告日 105/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01050144182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06 17:00
開標時間 106/01/09 09:3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9,0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 2.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道路新建(闢)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參億壹仟捌佰捌拾萬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柒億玖仟柒佰萬元整,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3.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柒仟玖佰柒拾萬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補充說明: 1.本標案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 2.本案公告預算單價,投標廠商免附標價清單。 3.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105.12.28更正公告:增列施工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建設局土木工程科 郭健銘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3236
機關代碼
3.87.10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聯絡人
建設局土木工程科 郭健銘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3236
傳真號碼
(04)22551023
電子郵件信箱
l56434@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29
原公告日
105/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01050144182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06 17:00
開標時間
106/01/09 09:3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9,0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 2.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道路新建(闢)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參億壹仟捌佰捌拾萬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柒億玖仟柒佰萬元整,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3.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柒仟玖佰柒拾萬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補充說明: 1.本標案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 2.本案公告預算單價,投標廠商免附標價清單。 3.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105.12.28更正公告:增列施工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6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