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
電子郵件信箱
jeter3910@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養護工程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養護工程處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於完成期末報告後,彙整資料以書面文件向本處申報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作成驗收紀錄結案終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以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結構工程科相關之工程顧問公司為限)之公司或行號。或土木、結構、水利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並具備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3,376,000元整。
貳、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比減價程序中,如有任一次視同放棄比減價事宜,本機關得不通知其參加下一次比減價格或協商。);另為因應市府防疫措施,進出市政大樓採實名制度並全程配戴口罩,參與開標程序之廠商代表以一位為限,請廠商配合辦理。
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肆、廠商採電子領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標:(一)將下載之招標文件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二)未提供本次標案電子憑據或電子憑據無法辨識,且未於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並經查證電子領投標系統確實無領標紀錄者。
伍、廠商領購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買招標文件相關費用概不退還。
陸、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柒、補充說明:更正投標須知:
六:本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1,337萬6,000元。
六十、(3):決標方式為:(3-1)總價決標。
更正契約書:
第二條三:工程預算:本案屬技術服務採購,本案整體規劃費用上限為964萬元、設計費用上限為373萬6,000元,共計1337萬6,000元整。
第三條一:契約價金結算方式:(二)履約標的如涉規劃者(由甲方擇一於招標時載明):總包價法。(三)履約標的如涉設計者(由甲方擇一於招標時載明):總包價法。
第三條二:計價方式:(一)總包價法:依公告固定或決標時議定服務費新臺幣__________元(由甲方於決標後填寫,請招標機關及投標廠商參考附表1編列服務費用明細表,決標後依決標結果調整納入契約執行)。分配比率如下:規劃及設計費用依決標金額2.58:1比例分配。
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內容修正(詳契約書範本)。
第七條一(二)整體規劃內容修正(詳契約書範本)。
第七條一(三)設計內容修正(詳契約書範本)。
更正邀標書:
參、二、應辦事項內容修正(詳邀標書)。
肆、一、自決標翌日起於完成期末報告後,彙整資料以書面文件向本處申報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作成驗收紀錄結案終止。
伍(一) 本案整體規劃費用上限為964萬元、設計費用上限為373萬6,000元,共計1337萬6,000元整。
陸、服務費用計價方式:整體規劃及設計費用:詳如附表1服務費用概算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