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B-023 已決標公告

中央公園遊客中心委託經營管理服務案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決標日:109/05/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蚨盈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4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8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87.10.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岳志
聯絡電話 (04)37062606
機關代碼 3.87.1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
聯絡人 張岳志
聯絡電話 (04)37062606
傳真號碼 (04)37062609
電子郵件信箱 nichlas519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廠商自負盈虧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除原訂契約期程5年之外,廠商於約滿後得向機關申請後續擴充5年。倘得標廠商受委託經營管理期間所經營之產品、服務及管理成效良好,機關得視需要辦理續約,續約權利金金額得由機關依廠商實際簽約之權利金進行後擴,惟不得低於得標廠商原報價之平均每年經營權利金,有關權利金繳納事宜依本案契約書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0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1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養護工程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養護工程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翌日起算5年(後續擴充5年)期間內履行契約相關事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且依法登記之公司組織、財團法人或營利性社團法人均可,並具備合格登記證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829,860元整。 貳、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比減價程序中,如有任一次視同放棄比減價事宜,本機關不通知其參加下一次比減價格或協商。) 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肆、廠商採電子領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標:(一)將下載之招標文件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二)未提供本次標案電子憑據或電子憑據無法辨識,且未於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並經查證電子領投標系統確實無領標紀錄者。 伍、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陸、補充說明:本案5年經營權利金由廠商於總標單、服務建議書內逕行報價,惟報價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82萬9,860元,如廠商報價低於前述額度,不得列為決標對象,且經營權利金分5期繳交,第一期繳納期限係進場營運前10日前進行繳納(籌備營運期間不納權利金繳納),之後廠商於每一期始日起10日前繳交下年度該期權利金之總額。 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處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0.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岳志
聯絡電話
(04)37062606
機關代碼
3.87.1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
聯絡人
張岳志
聯絡電話
(04)37062606
傳真號碼
(04)37062609
電子郵件信箱
nichlas519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廠商自負盈虧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除原訂契約期程5年之外,廠商於約滿後得向機關申請後續擴充5年。倘得標廠商受委託經營管理期間所經營之產品、服務及管理成效良好,機關得視需要辦理續約,續約權利金金額得由機關依廠商實際簽約之權利金進行後擴,惟不得低於得標廠商原報價之平均每年經營權利金,有關權利金繳納事宜依本案契約書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0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1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養護工程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養護工程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翌日起算5年(後續擴充5年)期間內履行契約相關事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且依法登記之公司組織、財團法人或營利性社團法人均可,並具備合格登記證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829,860元整。 貳、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比減價程序中,如有任一次視同放棄比減價事宜,本機關不通知其參加下一次比減價格或協商。) 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肆、廠商採電子領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標:(一)將下載之招標文件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二)未提供本次標案電子憑據或電子憑據無法辨識,且未於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並經查證電子領投標系統確實無領標紀錄者。 伍、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陸、補充說明:本案5年經營權利金由廠商於總標單、服務建議書內逕行報價,惟報價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82萬9,860元,如廠商報價低於前述額度,不得列為決標對象,且經營權利金分5期繳交,第一期繳納期限係進場營運前10日前進行繳納(籌備營運期間不納權利金繳納),之後廠商於每一期始日起10日前繳交下年度該期權利金之總額。 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處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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