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A-023 已決標公告

南屯區惠德街81巷打通至惠德街工程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決標日:114/04/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統元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90,000
原始預算
$ 5,330,000
底價金額
$ 5,100,000
決標折數
93.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87.10.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新建工程處土木工程科 簡賜生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3237
機關代碼 3.87.10.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聯絡人 新建工程處土木工程科 簡賜生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3237
傳真號碼 (04)22551023
電子郵件信箱 ericchien@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5/06 10:15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保管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407臺中市新建工程處總收發文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近文心路)或專人送達:建設局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綜合營造業(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5,330,000元整。 貳、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比減價程序中,如有任一次視同放棄比減價事宜,本機關得不通知其參加下一次比減價格或協商。)。 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肆、廠商採電子領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標:(一)將下載之招標文件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二)未提供本次標案電子憑據或電子憑據無法辨識。 伍、廠商領購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買招標文件相關費用概不退還。 陸、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柒、補充說明:本工程未達新臺幣2,000萬元,品管人員非專職得跨標案,限法規允許本工程其他職務及其他工程職務合計不得超過5項職務,跨標案限臺中市政府工程不得逾3件(含本工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5/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0.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新建工程處土木工程科 簡賜生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3237
機關代碼
3.87.10.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聯絡人
新建工程處土木工程科 簡賜生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3237
傳真號碼
(04)22551023
電子郵件信箱
ericchien@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5/06 10:15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保管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407臺中市新建工程處總收發文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近文心路)或專人送達:建設局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綜合營造業(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5,330,000元整。 貳、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比減價程序中,如有任一次視同放棄比減價事宜,本機關得不通知其參加下一次比減價格或協商。)。 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肆、廠商採電子領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標:(一)將下載之招標文件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二)未提供本次標案電子憑據或電子憑據無法辨識。 伍、廠商領購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買招標文件相關費用概不退還。 陸、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柒、補充說明:本工程未達新臺幣2,000萬元,品管人員非專職得跨標案,限法規允許本工程其他職務及其他工程職務合計不得超過5項職務,跨標案限臺中市政府工程不得逾3件(含本工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5/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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