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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407臺中市新建工程處總收發文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近文心路)或專人送達:建設局開標室。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依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法第二類各級距費率上限所計算出金額合計之百分比決標,標價預算為100.00%。
貳、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比減價程序中,如有任一次視同放棄比減價事宜,本機關不通知其參加下一次比減價格或協商。)
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肆、廠商採電子領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標:(一)將下載之招標文件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二)未提供本次標案電子憑據或電子憑據無法辨識,且未於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並經查證電子領投標系統確實無領標紀錄者。
伍、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陸、補充說明:
1.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者,依該服務費用或費率決標,議定之內容,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另若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另廠商辦理簡易水土保持計畫申報及山坡地審查、地質鑽探及試驗、都市設計審議及報告書作業審查(含多目標使用審查),其所需費用由廠商辦理完成後檢據核銷,機關按實支付,惟各項請領費用上限值不得超過該項預算金額(上限值載明於興辦計畫書,且為固定金額,不隨設計監造費用決標標比調整),爰修改投標須知第60點及契約書草稿第3條。
2.本案須待預算保留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遭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機關將依審議過後預算調整,或依採購法相關規定中止或變更契約。
3.招標文件增列都市設計審議相關費用、註明本案建築面積及開挖整地面積未達500平方公尺須辦理簡易水保及調整合理履約期限,爰回歸第一次上網招標,及修改興辦計畫書及契約書草稿。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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