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vivian424704@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7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0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於投標過程中,遵守投標須知規定。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送達本府總收文處(地址:407610臺中市⻄屯區臺灣⼤道三段99 號文⼼樓1樓)。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5年3⽉1⽇起⾄115年6⽉3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及代碼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登記代碼「J101010」之公司或⾏號。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政院公共⼯程委員會109年4⽉29⽇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
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公布預算單價。
2.投標文字以正體中文為主,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英文。
3.本案施作完成進度,廠商應於115年5⽉15⽇前完成⾄少60%施作⾯積,並於115年6⽉30⽇前完成全部施作區域。
4.得標廠商須⾃⾏上網或⾄臺中市政府地⽅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