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us106@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履約期滿,廠商如經本處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得依契約洽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機關得依薪資與物價水準,調整單價,倘無最低工資調整或其他需求調整,則依原契約項目及單價進行換文,後續擴充1年,後續擴充之項目、數量得由本處依實際需求調整。
(2)涉及契約價金調整辦理後續擴充時,得進行議價程序進行後續擴充;另後續擴充上限金額為新臺幣35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7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2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於投標過程中遵守投標須知規定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照契約約定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府總收文處(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本案如未於115年1月1日前完成決標,則以決標日之次日為本案履約起始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採購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為「園藝服務業」登記代碼「A102080」或營業項目為「景觀、室內設計業」登記代碼「I503010」或營業項目為「花藝設計業」登記代碼「I504010」之公司或行號。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
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電洽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辦理決標作業,倘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的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