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c11104@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於114年履約期間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擴充金額上限為50萬200元整,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書文件費新臺幣200元(請注意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7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4/2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專人送達臺中市政府總收文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樓)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若本案未於114年1月 1日前完成決標,則以決標日之次日為本案履約起始日)。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財物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投標廠商請提送服務建議書10份。
2.本採購採複數決標,最多錄取2家廠商,由2家廠商承攬並以總契約金額為上限。倘決標不足2家廠商,不再續辦招標,並以得標廠商承攬契約上限金額,上開並均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
3.本案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4.本案公布經費概算表(含後續擴充)。
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6.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臺中市政府114年度致意各界蘭花組合採購案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