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1148@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100元(請注意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4/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府總收文處(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 31日止(若本案未於113年1月1日前完成決標,則以決標日之次日為本案履約起始日,並以實際交貨數量計價付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類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或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2.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單價決標以預算金額為執行上限之採購。3.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4.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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