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OU14622@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150元(請注意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開標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府總收文處(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如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汽車修理業,登記代碼為「JA01010」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決標始生效力。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本案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二、本案採複數決標,最多取3家廠商,每家廠商報價上限為新臺幣20萬4,000元,標價超過者,視為無效標,本案契約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1萬2,000元整,倘第1次招標得標廠商1家以上未達3家,不再續辦招標,並以實際決標家數承攬契約上限金額。
三、為確保車輛維護品質及效率,得標廠商員工人數不得少於3名,簽約前需提供公司3名以上員工之在職證明書,並應加蓋負責人及公司章。
四、為減少車輛維護行程及油耗,得標廠商除具有品質、技術、維修及服務能力外,應在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行車距離10公里內,於訂約前設立維修站或場所。未於訂約前設立維修站或場所或不合規定者,機關得撤銷決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五、履約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本案如未於111年1月1日前完成決標,則以決標日之次日為本案履約起始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111年度公務車輛維護採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