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j740525@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50元(請注意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開標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府總收發文處(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詳如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E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或「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之公司或行號。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府陽明市政大樓(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公告預算單價清單詳招標文件-經費概算表。
2、投標文字以正體中文為主,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3、廠商對所提供設備需負安裝、測試、調整責任,為保品質及公平原則,須詳細勘查現場,規劃及計算相關一切成本。設備清單內未明列之項目,因系統設備運作所需之任何裝備材料及其附件之施作、安裝及測試等應由廠商負責提供(費用均包含於總價內,不另付費)。
4、本案公布經費概算表。
5、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
(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