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eeyushih@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新北市114年度學校飲用水設備改善」增購部份及「新北市115年度學校飲用水設備改善相關工作項目」;該擴充之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擴金額為新臺幣28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淡海國民小學總務處(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二段81號)
押標金額度
第1區3萬元整、第2區4萬元整、第3區3萬元整、第4區3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淡海國民小學總務處(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二段8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飲用水設備批發業」、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或安裝飲用水設備之業務者,或;
公司或行號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因學校學生取水特性,規格與共同供應契約之飲水機規格不同,請有意願投標廠商務必詳閱規格文件。
二、本案各分區押標金額度不同,請務必詳閱招標須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淡水區淡海國民小學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新莊、瑞芳分區-冰、溫、熱三用程控式殺菌型飲水機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6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