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0921465561@yahoo.com.tw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10/01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10/0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86773322#301))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巿政府頒定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立案建築事務所、室內設計或公司行號。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為情境營造,施做範圍包括簡易室內裝修(不得涉及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水電、網路工程及傢俱採購等。
2.本案裝修項目不得涉及室內裝修許可申請,如涉及室裝申請,費用由得標廠商自行支付,並應將室內裝修合格證明納為驗收內容之一部份。
3.維護修理:由得標廠商負責,期間為一年,費用計入標價決標。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