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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3段5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1/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3段5號
履約期限
本契約乙方應於決標後,校方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
廠商資格摘要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 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採購環境介紹:
(一) 本校至真樓樓高六樓及活動中心,屋頂上設有租賃之光電板,承攬廠商施作前須配合大同公司拆卸後方能施作,請投標廠商務必到場勘查。
(二) 本案因至真樓高度投標廠商必須申請使用執照方能進行後續核銷。
2.本契約乙方應於決標後,校方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3.本工程如因建照審查修正決議等因素變更工程部分工項內容,機關得依契約條款要求辦理契約變更,廠商不得拒絕。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山佳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