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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109學年度大同國小暨附設幼兒園自立午餐食材採購;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9年8月30日至110年6月30日止(實際供貨時間以學生上課日為準),金額分述如下,各項目依實際數量結算:
1.第一項:雞蛋、蔬菜、加工食品類,預算新臺幣195萬元正。
2.第二項:南北雜貨類,預算新臺幣85萬元正。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第一項新臺幣9萬7500元正、第二項新臺幣4萬2500元正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31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8年8月30日起至民國109年6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列有「南北雜貨或其相關食品」、「食品、飲料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相關食品之業務者,或
2.或與本採購案相關者
3.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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