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細部設計圖書說送交TAF認證之專業檢驗機構認可之第三方專業「遊戲場檢驗機構」審核,以確認圖說是否符合CNS12642、CNS12643國家標準之相關要求。
2.完工後須委請經TAF認證之專業檢驗機構認可之第三方專業「遊戲場檢驗機構」申請實地檢驗,並取得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及CNS12643遊戲場鋪面材料衝擊吸收性能檢驗法等規範之檢驗報告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二段279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2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二段279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決標日起7日內進行規劃設計,經學校審定同意細部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案之投標廠商資格,詳如「第1資格文件審查表」:
1.遊具器材公司或行號或室內裝修業(得從事遊樂器材設計或室內裝修設計之業務)
2.建築師事務所
及「第2資格文件審查表」:
1.遊具器材公司或室內裝修業或行號(得從事遊樂器材或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或
2.設立於新北市或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投標時,其資格及文件應符合前開審查表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十六、開標:
(一)開標時間為民國106年11月15日下午1時30分
(二)開標地址為本校校史室
(三)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
(四)其餘詳「貳、一般條款-開標之其他規定」。
十七、參與評選須知:
(一)本採購案未採分階段辦理評選:
1 評選日期民國106年11月15日下午2時30分。
2 評選地點 本校校史室。
3 本採購案評選時廠商「需辦理簡報」。
(二) 經形式、資格及非評選項目審查通過之廠商所提送企劃書,由本機關轉送予工作小
組、評選委員先行參閱。
(三) 本採購案之評選項目、評選標準詳如附件之評選表。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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