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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四八八號(本校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四八八號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屬於工程採購。本案工程預定施工範圍目前仍使用中,校舍補強工程必須配合校務運作,且施工方式及動線以不影響原有建物安全為前提建請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先至本校勘察現場狀況,並且實際量測尺寸後,再進行工程之預算估價。
2.本案工程總預算為新台幣13,481,775元整,採購預算為新臺幣13,481,775元整(含保險費、稅捐等),採最低標決標。
3.履約期限:開工日自限得標後由校方通知後3天起自107年9月20日前完工;須配合學校安排施工日期。
4.押標金:65萬元;履約保證金:130萬元;保固保證金:為結算總價3%。
5.本契約工程款給付於完工且驗收完成後一次給付。
6.本工程案已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廠商,完成補強工程之規劃設計,詳細施工範圍及施作工法、工項,請廠商於投標前詳閱本工程之預算書圖。
7.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43266號函核定之「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作業規範」第5點第2款第1目規定略以:施工單位於補強工程決標後,應派遣工地主管或品管人員參加教育主管機關或其委託單位舉辦之「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廠商講習會」並取得研習證書。已取得前述研習證書且於有效期限內者,得免參加研習。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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