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03 已決標公告

2017年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小兒童節禮品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淇華實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1,440
原始預算
$ 121,44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2.8.7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吳芝美
聯絡電話 (02)22838815#831
機關代碼 3.82.8.74
單位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四八八號
聯絡人 吳芝美
聯絡電話 (02)22838815#831
傳真號碼 (02)22891274
電子郵件信箱 wuchihmei6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1,4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19,64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2 12:00
開標時間 106/03/02 13:30
開標地點 本校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四八八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30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文具製造業」、「文具批發業」、「書籍、文具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文具之業務者,或; 2.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圖書出版業」、「圖書批發業」、「書籍、文具零售業」或得以出版、販售圖書之業務者,或; 3.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投標時須一併繳交A款及B款的禮品各五樣,每樣一件及服務建議書(一式7份)。 (二)投標廠商所繳交之禮品須為實品(含完整包裝)。 (三)服務建議書內容建議包括: 1.禮品特色及功能說明。 2.保存方法及耐久程度說明。 3.製作(生產)說明。 4.材料說明。 5.廠商於服務項目之經驗。 6.其他。 (四)招標 1.禮品種類依發送對象分二款: (1)A款禮品~使用對象為幼兒園及國小1、2年級,預估 712 份。 ﹙2﹚B款禮品~使用對象為國小3、4、5、6年級,預估 1,312 份。 2.每位廠商應提出A款禮品五樣、B款禮品五樣,合計十樣禮品供評選。 3.每份禮品價值至少不低於60元。 4.得標廠商得標後,A款五樣禮品由幼兒園及國小1、2年級各班票選,B款五樣禮品由國小3、4、5、6年級各班票選,每班以同一樣的禮物作為採購品項,以學童票選出的禮品為最後採購項目。 (五)包裝及配送【民國106年3月22日前送達仁愛國小】 (六)瑕疵更換:驗收時如有瑕疵品,應於106/03/27完成更換;106/03/30為學校發送禮品給學生的時間,如有瑕疵品應於106/04/06前完成更換。 (七)說明: 1.廠商應無償提供各校各款禮品之備用品,數量以各校人數之1/100計算。 2.各校人數採預估數,結算契約總價以實際人數結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2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8.74
聯絡人
吳芝美
聯絡電話
(02)22838815#831
機關代碼
3.82.8.74
單位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四八八號
聯絡人
吳芝美
聯絡電話
(02)22838815#831
傳真號碼
(02)22891274
電子郵件信箱
wuchihmei6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1,4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19,64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2 12:00
開標時間
106/03/02 13:30
開標地點
本校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四八八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30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文具製造業」、「文具批發業」、「書籍、文具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文具之業務者,或; 2.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圖書出版業」、「圖書批發業」、「書籍、文具零售業」或得以出版、販售圖書之業務者,或; 3.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投標時須一併繳交A款及B款的禮品各五樣,每樣一件及服務建議書(一式7份)。 (二)投標廠商所繳交之禮品須為實品(含完整包裝)。 (三)服務建議書內容建議包括: 1.禮品特色及功能說明。 2.保存方法及耐久程度說明。 3.製作(生產)說明。 4.材料說明。 5.廠商於服務項目之經驗。 6.其他。 (四)招標 1.禮品種類依發送對象分二款: (1)A款禮品~使用對象為幼兒園及國小1、2年級,預估 712 份。 ﹙2﹚B款禮品~使用對象為國小3、4、5、6年級,預估 1,312 份。 2.每位廠商應提出A款禮品五樣、B款禮品五樣,合計十樣禮品供評選。 3.每份禮品價值至少不低於60元。 4.得標廠商得標後,A款五樣禮品由幼兒園及國小1、2年級各班票選,B款五樣禮品由國小3、4、5、6年級各班票選,每班以同一樣的禮物作為採購品項,以學童票選出的禮品為最後採購項目。 (五)包裝及配送【民國106年3月22日前送達仁愛國小】 (六)瑕疵更換:驗收時如有瑕疵品,應於106/03/27完成更換;106/03/30為學校發送禮品給學生的時間,如有瑕疵品應於106/04/06前完成更換。 (七)說明: 1.廠商應無償提供各校各款禮品之備用品,數量以各校人數之1/100計算。 2.各校人數採預估數,結算契約總價以實際人數結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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