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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四八八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或行號;
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訊處理服務或相關業務者;
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訊處理服務、管理電腦及相關設備或相關業務者;
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訊軟體批發、零售或相關業務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60日曆天內,需完成上述所述之工作內容。
2.本採購案經費新台幣捌拾肆萬柒仟貳佰元整(含稅),本案採固定價格統包辦理(含設計及規劃工作);另招標作業無論得標與否,無「獎勵金」之核發。
3.工作內容:本平台之使用對象為新北市原住民,而內容除了政策執行、教師培訓、學生活動等相關訊息發布以外,也涵蓋行動研究、研發教材等圖資的說明,所以投標廠商需就下列的平台三項架構內容,進行計畫書的撰寫與投標廠商經驗資格的確認,以利本校進行評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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