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20鄰1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lingying10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服務期間表現績優,經本校午餐供應委員會通過者,得後續擴充服務延長本合約一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4002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20鄰10-1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0/15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事關2校學生午餐供應事宜,影響甚大。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事關2校學生用餐事宜,影響至大。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002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20鄰1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係採單價決標。
1. 預估採購所需金額新臺幣每天每人次伙食費48元整(含廚師烹調費;每人每餐43元+5元中央補助款)為計算基準,依實際供應數量結算金額付款:
配合「行政院推動偏鄉學校精進午餐方案」政策,本政策以具三章一Q可溯源食材,並以62元為食材成本規劃,其中14元部分為章Q補助,依實際符合情形申請;剩餘48元為每日菜單規劃之原則,增加金額依菜單配置可行性及方便性,得參考「教育部精進學校午餐菜單指引」或本校開立之菜單,以主分類(主食、主菜、副菜、湯品、點心)餐點彈性搭配,如主菜間可互調整彈性搭配,特餐日可不受菜道數限制,其餘供餐日應維持一主食、三菜一湯、一點心(如水果)等6道餐食,惟需兼顧質與量。
預估金額:48元/每餐次*270人/天*200天=259萬2,000元。
2. 配合「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補助生食運費:1300元/日(含稅) ,以200天計,共26萬元整。。
3. 上述補助計畫終止或預算(經費)無法持續支應時,則依實際撥補金額因應調整之。
4. 預算金額為285萬2,000元(含生食運輸26萬元),後續擴充285萬2,000元,採購金額共570萬4,0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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