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59巷31號
電子郵件信箱
aa1602@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提供師生上課期間自立午餐食材且該擴充之期間為 112 年 2 月 1 日至 113 年 1 月 31 日,金額為新台幣 1300 萬元正。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國民小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59巷31號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59巷3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59巷3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行號時,其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列有「屠宰業」、「肉類批發業」、「畜產品零售業」、「農產品批發市場」或得以販售肉品;或
2「遠洋漁撈業」、「近洋漁撈業」、「水產養殖業」、「生鮮魚批發業」、「水產品零售
業」、「農產品批發市場」或得以漁撈、養殖、販售水產品。
3. 廠商屬行號時,其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列有「農作物栽作業」、「蔬菜批發業」、「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批發市場」或得以生產、販售蔬菜、豆製品。
4.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不在此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