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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圖書館室內環境改造以設計及裝潢施工為主,技術屬性不同,異業結合有其必要性。由得標廠商負責細部設計,並將設計成果履行實現,具有貫徹設計理念、激發廠商創意、提高廠商引進新技術之誘因,及發揮廠商履約能力等優點。
避免設計標單獨招標後,發生細部設計內容限制競爭(綁標)之情形,可提升採購品質。
本案預計於109年9月15日前執行完畢,就工期而言,採最有利標可減少履約管理時,不同廠商間之介面問題,藉以縮短工期。
將設計與施工併為一標招標,可整合介面,提升採購效率,縮短完工期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室內裝潢業;或室內裝修業;或室內設計業;或土木包工業。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新北市各級學校圖書館改造案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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