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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聖街86號210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聖街86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本案限期於2021年9月17日完工,其詳如契約書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購環境介紹:
1.述聖樓補強工程,請投標廠商自行至現場勘查(招標文件內有附勘查單,需給校方蓋章);另工程施工區域為校園,須配合校方加強施工安全防護,以顧及師生教學及學習品質與校園安全。
2.工程施工注意事項%3A進行拆除工程時,原則請利用非上課時段打石施工、施工前請進行工程範圍教室內之財物(如課桌椅、冷氣機(含讀卡機)、電腦、投影機、電子白板、布幕等)清點列冊並加上防塵措施,並於完工後完整清點交與校方、教室內窗簾負責拆除及復原、原有網路負責回復使用。
二、本案施工期程說明:限期於2021年9月17日完工,期間須辦理事項如下。(可詳如契約樣稿第7條),點交部分--需校方同意才為點交完成。
1.2021年6月25日進廠協助工程範圍教室內之財物(如課桌椅、冷氣機(含讀卡機)、電腦、投影機、電子白板、布幕等)清點列冊並加上防塵措施。
2.2021年7月1日起正式進行工程施工(包含假設工程)。
3.2021年8月24日前完成述聖樓一樓及二樓工程範圍點交作業。
4.2021年8月29日前完成述聖樓三樓及四樓教室內工程範圍點交作業。
5.進行拆除工程時,原則請利用非上課時段打石施工。
6.完工後完整清點交工程範圍教室內之財物與校方、教室內窗簾負責拆除及復原、原有網路負責回復使用。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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