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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擴充金額為390萬元(擴充項目包含:科任點名、學生輔導、藝術教育、交通安全等模組,詳如估價單),將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需求辦理。
二、期間為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36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資訊技師事務所,或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資訊軟體服務業」或得以承辦關於資訊軟體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整合業務之業務者,或公司或行號。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評選時間:暫定於7/21上午10時30分,本校教學大樓二樓圖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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