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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同本案採購標的;且金額為新臺幣270,000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301巷6號(復興國小總務處)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送達新北市九大區各中心學校及教育局簽收完成交貨。(送至各區務時請附上物品缺損退補單,如有物品損缺由廠商直接負責更換補足,更換補足完成後才算交貨履約完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採購目的:辦理新北市115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充實導護設備採購案,補充各學校交通導護志工之值勤裝備,維護其值勤之安全。
二、採購標的:雨衣、一般導護背心、加厚導護背心、電子哨及導護伸縮棍旗(詳如規格及驗收說明)。。
三、期程要求: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送達新北市九大區各中心學校及教育局簽收完成交貨。(送至各區務時請附上物品缺損退補單,如有物品損缺由廠商直接負責更換補足,更換補足完成後才算交貨履約完畢)。
四、本採購案屬於財物採購;其性質為:購買;定製。
*115年4月30日發現本案有關截止時間,有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一致情形,故修正並延長等標期。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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