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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案規格單項目;且該擴充金額為新台幣952,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25巷30號219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2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25巷3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1.廠商屬行號時,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其營業項目列有「醫療器材製造業」、「醫療器材批發業」、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2.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外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案名全名為--新北市國教及高中職階段105年度第5、6次及學前教育階段第5、6次聽障學生教育輔助器材採購。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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