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GPS1120823C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中港國小112學年度提供無法自行上下學身心障礙學生就學租車接送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太交通興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7,900
原始預算
$ 297,9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莊區中港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2.8.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校長李後榮
聯絡電話 (02)29925550#800
機關代碼 3.82.8.1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莊區中港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港一街142號
聯絡人 校長李後榮
聯絡電話 (02)29925550#800
傳真號碼 (02)29966377
電子郵件信箱 a5078507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112學年度(113年1月至6月)提供無法自行上下學身心障礙學生就學租車接送服務」,擴充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擴充金額約新臺幣38萬65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97,9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8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9 09: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港國民小學(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契約有違規記點罰金機制,確保執行無虞收取履約保證金做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港一街1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8月30日(或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計程車客運業(含公司行號計程車、個人計程車、計程車運輸合作 社)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含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或甲種小客車 租賃業或乙種小客車租賃業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評審作業: (⼀)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 本採購案評審時,廠商需辦理簡報。 (三) 評審⽇期(暫訂)於⺠國112年8⽉29⽇上午10時0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莊區中港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8.13
聯絡人
校長李後榮
聯絡電話
(02)29925550#800
機關代碼
3.82.8.1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莊區中港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港一街142號
聯絡人
校長李後榮
聯絡電話
(02)29925550#800
傳真號碼
(02)29966377
電子郵件信箱
a5078507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112學年度(113年1月至6月)提供無法自行上下學身心障礙學生就學租車接送服務」,擴充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擴充金額約新臺幣38萬65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97,9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8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9 09: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港國民小學(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契約有違規記點罰金機制,確保執行無虞收取履約保證金做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港一街1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8月30日(或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計程車客運業(含公司行號計程車、個人計程車、計程車運輸合作 社)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含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或甲種小客車 租賃業或乙種小客車租賃業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評審作業: (⼀)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 本採購案評審時,廠商需辦理簡報。 (三) 評審⽇期(暫訂)於⺠國112年8⽉29⽇上午10時0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莊區中港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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