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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206號本校總務處A306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業務需要,為提供學生穩定的教學品質,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206號總務處。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115年8月31日(依115學年度實際開學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邀標書所定,本案依法令修改從其新者,故未定物價調整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因「新北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第7點更正,本次變更內容如下:
1.邀標書:第9點預算金額為984萬9,830元;第11點經費編列原則,以18人計費。
2.預估經費表,改為收費基準為18人,經費更正為984萬9,830元。
3.契約書第三條,契約價金,更正為984萬9,830元。
4.投標須知:更正預算金額984萬9,830元。
(1)第14點截止時間:115年7月16日上午8時30分。
(2)第15點開標時間:115年7月16日上午10時。
(3)第19點附件清單:新增教育局6月30日函文。
(4)評選時間更正為:115年7月22日。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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