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2147 已決標公告

樹林區113年清明掃墓服務計畫-公墓除草案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決標日:112/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班人馬創意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
底價金額
$ 438,500
決標折數
95.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39
機關代碼 3.82.7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39
傳真號碼 (02)26834288
電子郵件信箱 AK406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案採購金額為120萬元,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60萬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005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03 09:00
開標時間 113/01/03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一樓服務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3月18日前完成;(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屬於已立案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辦關於植栽或景觀綠美化等業務或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繳交文件 1.(1)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建議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其他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3.現場領標時間為上班日8時至17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0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9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39
機關代碼
3.82.7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39
傳真號碼
(02)26834288
電子郵件信箱
AK406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案採購金額為120萬元,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60萬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005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03 09:00
開標時間
113/01/03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一樓服務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3月18日前完成;(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屬於已立案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辦關於植栽或景觀綠美化等業務或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繳交文件
1.(1)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建議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其他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3.現場領標時間為上班日8時至17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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