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1133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樹林區圳民里111年自然生態暨藝文研習案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決標日:111/03/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誠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680
原始預算
$ 118,68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施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14
機關代碼 3.82.79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聯絡人 施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14
傳真號碼 (02)26834288
電子郵件信箱 AR2588@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005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9 09:00
開標時間 111/03/09 10:2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泰安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定於111年4月30日至5月1日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綜合旅行業(應檢附旅行業執照),或;2.乙種旅行業以上(應檢附旅行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繳交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綜合旅行業(應檢附旅行業執照),或;2.乙種旅行業以上(應檢附旅行業執照)。)二、投標廠商之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四、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五、企劃書。六.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 **請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其他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參加廠商一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3.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4.現場領標時間為上班日8時至17時。 5.本案履約地點苗栗縣泰安鄉為原住民地區之採購,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8月31日工程企字第09800387310號函規定辦理,本案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9
聯絡人
施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14
機關代碼
3.82.79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聯絡人
施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14
傳真號碼
(02)26834288
電子郵件信箱
AR2588@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005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9 09:00
開標時間
111/03/09 10:2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泰安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定於111年4月30日至5月1日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綜合旅行業(應檢附旅行業執照),或;2.乙種旅行業以上(應檢附旅行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繳交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綜合旅行業(應檢附旅行業執照),或;2.乙種旅行業以上(應檢附旅行業執照)。)二、投標廠商之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四、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五、企劃書。六.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 **請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其他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參加廠商一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3.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4.現場領標時間為上班日8時至17時。 5.本案履約地點苗栗縣泰安鄉為原住民地區之採購,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8月31日工程企字第09800387310號函規定辦理,本案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9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