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6227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里106年節能減碳環保宣導活動案(餐費)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決標日:106/10/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生小吃店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5,000
原始預算
$ 13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32
機關代碼 3.82.7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32
傳真號碼 (02)26834288
電子郵件信箱 AH3785@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1 09:00
開標時間 106/11/01 10:1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日上午10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餐飲業」或 2.得以承攬此項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繳交文件 1.(1)應繳證件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若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2.投標廠商之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一.
評審日期 106年11月1日下午14時 二.請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三.本案係採固定價格決標。預估採購所需金額每桌新臺幣5000元,總計數量約270人(10人1桌、含飲料、含素食),依實際桌數辦理核銷付款. 四.地點:樹林區老人會館
其他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參加廠商一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3.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9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32
機關代碼
3.82.7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1532
傳真號碼
(02)26834288
電子郵件信箱
AH3785@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1 09:00
開標時間
106/11/01 10:1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日上午10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餐飲業」或 2.得以承攬此項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繳交文件
1.(1)應繳證件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若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2.投標廠商之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一.
評審日期
106年11月1日下午14時 二.請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三.本案係採固定價格決標。預估採購所需金額每桌新臺幣5000元,總計數量約270人(10人1桌、含飲料、含素食),依實際桌數辦理核銷付款. 四.地點:樹林區老人會館
其他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參加廠商一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3.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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