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4107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樹林區公園暨綠地廣場設施維護及改善工程(開口合約)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決標日:114/0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鼎台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80,000
原始預算
$ 8,994,695
底價金額
$ 7,832,000
決標折數
89.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2610
機關代碼 3.82.7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2610
傳真號碼 (02)26834288
電子郵件信箱 aj2273@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1,300萬元,綜合以上,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199萬4,695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7 09:00
開標時間 114/01/07 10:20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3/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甲方依每按特性通知限期履約及完工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或金額用罄為止;其餘詳本契約第7條附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 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 3 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 4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標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已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 2廠商未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應附「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切結書」(正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擇一備標,且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2610
機關代碼
3.82.7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6812106#2610
傳真號碼
(02)26834288
電子郵件信箱
aj2273@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1,300萬元,綜合以上,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199萬4,695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7 09:00
開標時間
114/01/07 10:20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3/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甲方依每按特性通知限期履約及完工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或金額用罄為止;其餘詳本契約第7條附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 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 3 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 4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標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已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 2廠商未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應附「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切結書」(正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擇一備標,且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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