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Z112-024 已決標公告

112年汐止區江北老人活動中心屋頂防水改善工程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決標日:112/05/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福君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7,000
原始預算
$ 898,708
底價金額
$ 862,000
決標折數
9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怡蓓/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6411111#210/314
機關代碼 3.82.78
單位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聯絡人 李怡蓓/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6411111#210/314
傳真號碼 (02)26489007
電子郵件信箱 an4839@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3 09:00
開標時間 112/05/23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8/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3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竣工。(含向主管機關申報如賸餘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或營建廢棄物合法申請等程序)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或工程行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12年5月18日起至112年5月23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67)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其他:政府電子採購網 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他:開標日期及地點 112年5月23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其他: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餘詳招標文件。 2、未載明之部份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其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4、本案業經簽奉核准,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得標、訂約廠商應繳納印花稅 1.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2.實依印花稅法第8條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肆、二十等規定繳納印花稅,本機關提供「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等文件供得標、訂約廠商利用。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 年 月 日(※未填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3,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怡蓓/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6411111#210/314
機關代碼
3.82.78
單位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聯絡人
李怡蓓/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6411111#210/314
傳真號碼
(02)26489007
電子郵件信箱
an4839@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3 09:00
開標時間
112/05/23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8/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3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竣工。(含向主管機關申報如賸餘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或營建廢棄物合法申請等程序)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或工程行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12年5月18日起至112年5月23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67)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其他:政府電子採購網
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他:開標日期及地點
112年5月23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其他: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餘詳招標文件。 2、未載明之部份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其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4、本案業經簽奉核准,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得標、訂約廠商應繳納印花稅
1.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2.實依印花稅法第8條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肆、二十等規定繳納印花稅,本機關提供「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等文件供得標、訂約廠商利用。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 年 月 日(※未填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3,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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