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L6932@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現場付款。
履約期限
預定自108年9月21日起至10月22日止,分2方案(2天1夜,周六出發;3天2夜,周日出發)辦理,共計4梯次。活動地點:臺灣地區。
﹝招標模式﹞本案係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並採複數決標,得標廠商最多3家。
廠商資格摘要
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綜合、甲種或乙種旅行業執照業者
﹝其餘詳如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08年2月27日起至3月8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56)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三)以電子領標方式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
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日期及地點
108年7月11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餘詳招標文件。
2、未載明之部份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3、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附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疑義、異議及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截止期限為108年 7月6 日。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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